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关于录用胜小峰等90名同志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9 来源: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及《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甘孜州公安局关于甘孜州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胜小峰等90名同志(名单见附件)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符合录用条件,拟批准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录用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级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州艰苦边远县级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于2023年6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甘孜州公安局(地址:康定市榆林街道川信巷61号)主楼9楼905室报到。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于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甘孜州公安局(地址:康定市榆林街道川信巷61号)主楼9楼905室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甘孜州公安局关于甘孜州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执行。

 

附件:甘孜州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人员名单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