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泸定县:实施“四项计划”,以党建引领促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3-12-01 来源:中共泸定县委组织部 周锦、杨红琴

今年以来,泸定县大力实施“四项计划”,发挥组织优势、织密组织体系、凝聚组织力量,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乡村振兴。

实施乡村堡垒建设计划

制定《泸定县2023年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提升方案》,常态开展村级党建工作督查,对2个省级重点软弱涣散村全覆盖选派第一书记2人,从严从实抓好整顿提升。制发《泸定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泸定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清单》,建立常态督查机制,整合党费、定向捐赠、灾后重建等资金2799.5万元补助修缮村级活动场所76个,开展督查7轮,持续推进村级活动场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党员归属感。

实施乡村头雁培育计划

深入开展村(社区)班子届中分析研判,制定《泸定县村干部管理监督办法(试行)》,从严从实加强日常监督。实施学历提升计划,135名村干部学历提升至中专以上。采取“课堂教学+外出参观”等方式开展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主题培训3批次228人。全覆盖为440余名村干部购买意外保险、补助养老保险,落实常规体检。持续向脱贫村、集体经济薄弱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等择优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114人,到村任职选调生11人,充实村级发展力量。

实施集体经济提质增量计划

全面落实“6+1”包联制度,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持续抓好审计、巡察、州级复评反馈和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探索种植项目生长期套种模式。编制2023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方案,有序组织实施,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发展持续向好。统筹资金2256.5万元,加快推进化林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项目和杵坭村红色美丽村庄恢复提升项目,不断擦亮红色文化底色。

实施乡村治理效能倍增计划

构建以党建引领为核心,稳步推进社区网格“多网合一”的“一核三治”村级治理体系,充分发挥村规民约自治作用,开展家庭诚信积分、“文明家庭”和“五好家庭”评选。制定《泸定县礼遇帮扶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实施办法(试行)》,18人被评为国省州“好人”,发放奖励金11800元,推荐“榜样的力量”新时代泸定精神模范人物5人。完成县乡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8个,建设“雪亮工程”635个点位,实现村(社区)全覆盖,乡村治理数字化水平不断提高。2023年,兴隆镇和平村荣获“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称号。